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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联华证券 阿伐可泮(Avacopan)胶囊说明书,TAVNEOS适应症、用法用量、不良反应、注意事项【医伴旅】

发布日期:2025-12-09 23:04 点击次数:164

香港联华证券 阿伐可泮(Avacopan)胶囊说明书,TAVNEOS适应症、用法用量、不良反应、注意事项【医伴旅】

商品名:TAVNEOS香港联华证券

通用名:avacopan(阿伐可泮)

剂型:液体填充胶囊

首次美国批准:2021年

1. 适应症与用途

阿伐可泮适用于作为成人严重活动性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(ANCA)相关性血管炎(包括肉芽肿性多血管炎[GPA]和显微镜下多血管炎[MPA])的辅助治疗,需与含糖皮质激素的标准治疗联合使用。本品不能替代糖皮质激素的使用。

2. 用法与用量

2.1 治疗前推荐评估

开始使用阿伐可泮前,需完成以下评估:

肝功能检查:检测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、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(AST)、碱性磷酸酶和总胆红素。不建议肝硬化患者(尤其重度肝损伤,Child-Pugh C级)使用。 乙肝病毒(HBV)血清学检查:检测乙肝表面抗原(HBsAg)和乙肝核心抗体(抗-HBc)。有既往或当前乙肝感染证据的患者,需咨询乙肝治疗专业医师,评估治疗前/治疗期间是否需要抗病毒治疗。展开剩余85%

2.2 推荐用法用量

推荐剂量:每日两次,每次30毫克(3粒10毫克胶囊),随餐服用。 给药方式:胶囊需整粒吞服,不得压碎、咀嚼或打开。 漏服处理:若漏服一剂,无需补服,按常规时间服用下一剂,不可加倍剂量。

2.3 基于CYP3A4抑制剂的剂量调整

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合用时,阿伐可泮剂量调整为每日一次30毫克。

3. 剂型与规格 胶囊:10毫克,不透明双色胶囊(黄色与浅橙色),黑色印字“CCX168”。4. 禁忌症

对阿伐可泮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。

5. 警告与注意事项

5.1 肝毒性

临床试验中观察到肝功能检查升高,甚至出现严重肝损伤。

治疗前需获取肝功能面板,治疗前6个月每4周监测一次,之后根据临床需要监测。 若ALT或AST升高至正常上限(ULN)的3倍以上,需及时评估并考虑暂停治疗; 若ALT/AST升高至ULN的5倍以上,或升高至3倍以上且伴胆红素升高至ULN的2倍以上,需停用本品,直至排除药物相关性肝损伤。 不建议活动性、未治疗和/或未控制的慢性肝病(如慢性活动性乙肝、未治疗丙肝、未控制的自身免疫性肝炎)及肝硬化患者使用,除非获益大于风险并密切监测。

5.2 严重过敏反应

临床试验中报告过血管性水肿(包括需住院的严重病例)。

观察患者是否出现血管性水肿症状(如面部、四肢、眼、唇、舌肿胀,吞咽/呼吸困难); 若发生血管性水肿,立即停用本品,给予适当治疗并监测气道通畅; 除非确认其他病因,否则不得再次使用本品。 需告知患者识别过敏反应体征,出现时立即就医。

5.3 乙肝病毒(HBV)再激活

临床研究中观察到乙肝病毒再激活(包括致命性乙肝)。

再激活定义:既往乙肝表面抗原(HBsAg)阴性、核心抗体(抗-HBc)阳性者,血清乙肝病毒DNA水平骤升或重新检测到HBsAg,可能伴随转氨酶升高,严重时可出现胆红素升高、肝衰竭甚至死亡。 监测要求:乙肝感染患者治疗期间及停药后6个月,需监测临床和实验室肝炎体征或乙肝再激活。 处理:若发生乙肝再激活,立即停用本品及其他可能相关的药物,启动适当抗病毒治疗。乙肝再激活缓解后是否恢复使用本品,需咨询乙肝治疗专业医师。

5.4 严重感染

本品治疗患者报告过严重感染(包括致命感染),最常见为肺炎和尿路感染。

活动性严重感染(包括局部感染)患者禁用。 以下患者需权衡风险获益后使用:慢性/复发性感染、结核暴露史、严重/机会性感染史、曾居住/旅行于结核或真菌病流行地区、存在感染易感基础疾病。 监测:治疗期间及治疗后密切监测感染体征和症状。 处理:若发生严重或机会性感染,暂停本品;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出现新感染时,需及时完成全面诊断检查,启动适当抗菌治疗,若对治疗无应答,需持续暂停本品,直至感染控制后可恢复使用。6. 不良反应/副作用

6.1 临床试验经验

以下为发生率≥5%且阿伐可泮组高于泼尼松组的常见不良反应(表1):

6.2其他重要不良反应

严重不良反应(阿伐可泮组更常见):肺炎(4.8% vs 3.7%)、GPA加重(3.0% vs 0.6%)、急性肾损伤(1.8% vs 0.6%)、尿路感染(1.8% vs 1.2%)。 肝相关不良反应:阿伐可泮组13.3%患者出现肝相关不良反应(包括肝酶异常),5.4%因该类反应停药,5.4%报告严重肝相关不良反应。 血管性水肿:阿伐可泮组1.2%患者发生,其中1例为严重不良反应(需住院)。 肌酸磷酸激酶升高:阿伐可泮组3.6%患者出现,1例因此停药。7. 药物相互作用

7.1 CYP3A4诱导剂

强效和中效CYP3A4诱导剂(如利福平)会降低阿伐可泮暴露量,避免合用。

7.2 CYP3A4抑制剂

强效CYP3A4抑制剂(如伊曲康唑)会增加阿伐可泮暴露量,合用时剂量调整为每日一次30毫克。

7.3 CYP3A4底物

阿伐可泮为中效CYP3A4抑制剂,与CYP3A4底物(如辛伐他汀)合用时,需考虑降低底物剂量:

辛伐他汀:合用期间剂量限制为每日10毫克(若既往耐受每日80毫克至少1年且无肌肉毒性,可增至每日20毫克)。 其他CYP3A4底物:合用时需参考底物药品说明书,考虑剂量调整。8. 特殊人群用药

8.1 孕妇

风险总结:尚无孕妇充分对照研究。动物实验中,孕仓鼠和家兔给药后未观察到胎儿危害(暴露量分别为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5倍和0.6倍),但家兔暴露量为0.6倍时流产率增加。 背景风险:美国普通人群临床确认妊娠的重大出生缺陷风险为2-4%,流产风险为15-20%。 建议:孕妇使用需权衡获益与风险。

8.2 哺乳期女性

无阿伐可泮对母乳喂养婴儿或乳汁分泌影响的数据,未知是否分泌至人乳。动物实验中,哺乳仓鼠的幼崽血浆中检测到阿伐可泮(幼崽/母体血浆比为0.37)。 建议:需权衡母乳喂养的获益与母体治疗需求及药物对婴儿的潜在风险。

8.3 儿科用药

阿伐可泮在儿科患者(<18岁)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。

8.4 老年用药

3期临床试验中,86例老年患者(65-74岁62例,≥75岁24例)使用本品,未观察到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的总体差异。

8.5 肾损伤患者

轻、中、重度肾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。尚未在接受透析的ANCA相关性血管炎患者中研究本品。

8.6 肝损伤患者

轻、中度肝损伤(Child-Pugh A/B级)患者无需调整剂量。尚未在重度肝损伤(Child-Pugh C级)患者中研究本品。

9. 药物描述

9.1 活性成分

阿伐可泮为补体5a受体(C5aR)拮抗剂,化学名称:(2R,3S)-2-[4-(环戊基氨基)苯基]-1-(2-氟-6-甲基苯甲酰基)-N-[4-甲基-3-(三氟甲基)苯基]哌啶-3-甲酰胺。

分子式:C33H35F4N3O2 分子量:582 g/mol 物理性质:白色至淡黄色结晶固体,溶于有机溶剂,几乎不溶于水。

9.2 辅料

胶囊含辅料:聚乙二醇4000(PEG-4000)、聚氧乙烯40氢化蓖麻油;胶囊壳含明胶、红氧化铁、黄氧化铁、二氧化钛;密封带含明胶和聚山梨酯80香港联华证券。

10.药代动力学 稳态暴露:ANCA相关性血管炎患者每日两次服用30毫克,稳态AUC0-12h为3466±1921 ng·h/mL,Cmax为349±169 ng/mL;13周达稳态,蓄积倍数约4倍。 吸收:与高脂高热量食物同服时,AUC增加约72%,Cmax增加约8%,达峰时间(tmax)从2.0小时延迟至6.0小时。 分布:血浆蛋白结合率(白蛋白和α1-酸性糖蛋白)>99.9%,表观分布容积约345 L。 消除:总表观清除率(CL/F)为16.3 L/h;健康受试者随餐服用30毫克后,阿伐可泮消除半衰期为97.6小时,主要代谢产物M1(单羟基化产物)半衰期为55.6小时。 代谢:主要经CYP3A4代谢,M1为主要循环代谢产物(占血浆药物相关物质的12%),与阿伐可泮具有相似的C5aR拮抗活性。 排泄:主要经胆汁排泄代谢产物(粪便中回收77%放射性,尿液中10%);粪便中未变化药物占7%,尿液中<0.1%。11. 储存条件 储存温度:20°C至25°C; 允许短期偏离:15°C至30°C; 密封要求:密封破损或缺失时请勿使用。发布于:山东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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